主主辦單位: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/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
一、目的
為培育電影人才及提升電影藝術創作之內涵,鼓勵國內新進影像創作者,並為影視產業發掘深具潛力之電影新銳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/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受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補助辦理本獎項競賽,並訂定本須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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