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 旨:為拓展美術創作領域,呼應宜蘭文化地景精神及民眾生活內涵,特辦理宜蘭獎徵件活動。 二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、徵件類別:共四類,由參賽者自行勾選類別。 (一) 東方媒材類(含水墨、膠彩、書法、篆刻、複合材料等平面創作)。
(二) 西方媒材類(含油畫、壓克力、水彩、素描、版畫、複合材料等平面創作)。 (三) 立體造型類(含雕塑、陶藝、織品、複合材料及工藝等立體創作)。 (四) 攝影與新媒體藝術類(含攝影、使用新媒體創作之靜態、動態以及互動等數位藝術作品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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